更新时间:2024-02-03 10:58
妇女选举权指的是妇女参加选举的权利。1848年在美国提出。为争取妇女选举权而斗争的有伊丽莎白·斯坦顿、卢克雷西亚·莫特、苏珊·安东尼、露西·斯通及在州政府和联邦政府工作的男女平等主义者。经过长期努力,美国宪法第19次修正案(1920)终于批准了全国范围内的妇女选举权。从1928年起,英国所有的妇女也有了平等的选举权。除少数穆斯林国家外,世界各地的妇女均享有选举权。
7、1903年,埃米琳·潘克赫斯特成立“妇女社会政治联盟”。
8、1905年,英国首次把二位主张女权的妇女投进监狱。
9、1906年,芬兰批准妇女享有选举权,次年,芬兰议会机构里诞生了首批女议员。
10、1917年,俄国赋予女性选举权。
11、1918年,英国规定凡满30周岁的女性拥有选举权。
12、1919年,德国、奥地利、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批准妇女享有选举权。
13、1920年,美国赋予女性选举权。
14、1944年,法国赋予女性选举权。
现今社会,绝大多数国家都赋予了女性选举权。我国《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了妇女享有的选举权。
最初,运动都是和平方式进行的。1903年,一位名叫埃米琳·潘克赫斯特的妇女成立“妇女社会政治联盟”(WSPU),该联盟主张行动胜过言辞,举行公共游行,破坏财物,以抗议妇女缺少权力。因此许多妇女为此入狱。可是她们在狱中,经常采取绝食,希望借此引起社会关注。1913年,该联盟的成员埃米莉·戴维斯采取了更为激进的方式,自己飞奔至国王的马下,当场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