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寿王

更新时间:2023-08-30 12:41

西汉人。汉昭帝时任太史令,曾奏言以为阴阳不调皆因太初改历之故,建议用《黄帝调律历》。昭帝下诏钧校诸历用状,结果仍以《太初历》最为精确,其所治《黄帝调历》实疏阔。遂以非汉历逆天道,淆乱制度被劾,终至下狱

人物生平

元凤三年,太史令张寿王给皇帝上书说: “历法是天地的大事,是上天所为。相传下来的黄帝《调律历》,汉朝建立后就使用它。现在阴阳不调,是改用了《太初历》造成的。”皇帝就命令主持历法工作的使者鲜于妄人去质问,张寿王不服。鲜于妄人就请求与研究历法的大司农中丞麻光等共二十多人一同观望日月的晦、朔、弦、望、八节二十四节气,来验证各历的情况。他的请求被批准了。皇上就命令丞相、御史、大将军、右将军史各一人一同在上林清台观察天象,来验证各种历法的粗疏与精密,共有十一家。从元凤三年十一月初一天明冬至开始,到五年十二月完成,十一家历法都有自己疏密的次序。检验证明张寿王的历法相差甚远。实际上汉朝建立后不使用黄帝的《调律历》,他非议了汉朝的历法,背离天道,不是他所应说的,犯下大不敬的罪。皇上下令不要追究他的罪责。又重新观察,用了元凤六年一整年。结果是《太初历》第一,即墨徐万且、长安徐禹研究《太初历》的结果也得出是第一的结论。张寿王以及待韶李信所研究的黄帝《调律历》,试验的误差很大,又说从黄帝到元凤三年有六千多年。丞相委托实、长安单安国、安陵梧育研究《终始》,说从黄帝以来有三千六百二十九年,与张寿王的不合。张寿王又转移到《帝王录》,舜、禹的年岁不合人的年龄。张寿王说伯益替代禹为天子,骊山女在殷、周年代也为天子,这些都不合经学。张寿王的历法就是太史官的《殷历》。张寿王歪曲地称哪裹能得到五家的历法,又荒谬地说《太初历》差四分之三天,去掉小余七百零五分,因此阴阳不调,称作乱世。有人弹劾贬张寿王官为八百石,古代的大夫,身穿儒生的衣服,述说不吉祥的话,制造怪诞的邪说想扰乱国家制度,犯大逆不道之罪。皇上批准了弹劾。张寿王观察试验,连续三年都属下等,但始终不服。又弹劾他该当死罪,被赦免,张寿王便不再说了,但说他坏话的人更多,最终被交给法官审讯。

史料记载

后二十七年,元凤三年,太史令张寿王上书言:“历者天地之大纪,上帝所为。传黄帝《调律历》,汉元年以来用之。今阴阳不调,宜更历之过也。”诏下主历使者鲜于妄人诘问,寿王不服。妄人请与治历大司农中丞麻光等二十余人杂候日、月、晦、朔、弦、望、八节、二十四气,钧校诸历用状。奏可。诏与丞相、御史、大将军、右将军史各一人杂候上林清台,课诸历疏密,凡十一家。以元凤三年十一月朔旦冬至,尽五年十二月,各有第。寿王课疏远。案汉元年不用黄帝《调历》,寿王非汉历,朔天道,非所宜言,大不敬。有诏勿劾。复候,尽六年。《太初历》第一。即墨徐万且、长安徐禹治《太初历》亦第一。寿王及待诏李信治黄帝《调历》,课皆疏阔,又言黄帝至元凤三年六千余岁。丞相属宝、长安单安国、安陵杯育治《终始》,言黄帝以来三千六百二十九岁,不与寿王合。寿王又移《帝王录》,舜、禹年岁不合人年。寿王言化益为天子代禹,骊山女亦为天子,在殷、周间,皆不合经术。寿王历乃太史官《殷历》也。寿王猥曰安得五家历,又妄盲《太初历》亏四分日之三,去小余七百五分,以故阴阳不调,谓之乱世。劾寿王吏八百石,古之大夫,服儒衣,诵不详之辞,作袄言欲乱制度,不道。奏可。寿王候课,比三年下,终不服。再劾死,更赦勿劾,遂不更言,诽谤益甚,竟以下吏。故历本之验在于天,自汉历初起,尽元凤六年,三十六岁,而是非坚定。(《汉书·律历志上》)

人物评价

冤哉张寿王,课最密于汉。(宋·许景迂《赠制刻漏前挈壶王君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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