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莱德集团

更新时间:2024-08-25 14:33

贝莱德集团(纽约证券交易所:BLK),由拉里·芬克(Larry Fink)于1988年创立,集团总部位于美国纽约。2022年末整体管理规模约8.59万亿美元,全球规模最大的资产管理集团之一。公司口号:“致力帮助更多投资者收获财富幸福。”

发展历程

1988年,贝莱德成立,其前身为全球私募巨头黑石集团旗下的金融管理公司。

1992年,贝莱德开始独立运作,并于1999年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

截至 2019 年底,公司资产管理规模为7.43万亿美元,为全球最大的资产管理公司。

2023年7月消息,美国投资巨头贝莱德与乌克兰成立“乌克兰发展基金”。

2024年1月12日,贝莱德宣布,以接近125亿美元的对价收购全球基础建设合伙公司(GIP)。

2024年1月,贝莱德(BLK.US)同意向阿特斯太阳能(CSIQ.US)旗下的一家子公司投资5亿美元,以加大其在可再生能源和储能方面的投资。

2024年7月16日消息,受ETF资金流入和股市上涨推动,贝莱德管理的资产在第二季度达到创纪录的10.65万亿美元。

企业业务

作为一家全球性企业,贝莱德结合全球规模优势和扎根本土的投资服务能力,推动业务在全球主要市场的稳步发展。贝莱德拥有约18,000名员工,分布于36个国家及地区的办事机构,为超过100个国家及地区的客户提供服务。不仅受托于政府与企业,更广泛服务于养老基金、主权财富基金、保险、银行、非盈利组织等机构投资者以及个人投资者。

贝莱德在三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资产管理规模不断扩大,坚持为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提供最佳的投资解决方案,帮助客户从投资中受惠。

企业文化

恪守受托人责任

一切以客户利益为先,并为客户提供专业客观的投资建议,助力更多人构建更美好的未来。

全球一心

贝莱德多元化的团队在平等且包容的环境中通力合作,力争为我们的客户、自身发展和所在社区创造最大价值。

专注业绩

自成立以来,贝莱德以创新为核心,不断学习,持续优化并完善自我,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投资解决方案。

深怀责任与热诚

贝莱德为之努力的每件事情,从投资业绩到技术开发,关乎的都是客户、公司自身及每位员工的未来,深怀责任并不断追求卓越。

追求更美好的明天

着眼长远,秉持着可持续发展和负责任的经营理念,不断探求助力更多人实现财富幸福的路径。

核心优势

客户为先

贝莱德以客户为中心,持续创新,将客户为先的理念融入企业宗旨。

业务布局

贝莱德从客户需求出发,提供全面深入的投资解决方案,覆盖主动投资、另类投资、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因子和指数投资等领域,助力客户实现投资目标、回报和价值。

全球领先的风险管理

贝莱德拥有全球领先的风险管理专长与经验,致力于帮助客户应对风险,创造持续回报。

扎根中国

贝莱德致力于持续拓展在中国的业务,不断提供更多元的投资解决方案,深化与投资者的关系。

2006年

通过收购美林投资管理,持有其中银基金股权;

2009年

设立北京代表处

2015年

设立贝莱德海外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获得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资格和额度;

2016年

发行首只QDLP基金;

2017年

注册成为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

2018年

发行首只私募证券基金;

2019年

完成在中国提供私募投资顾问服务的登记备案;

2020年

获批设立外资全资控股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贝莱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获批与中国建设银行淡马锡筹建合资理财公司 ;

2021年

获批公募基金业务许可证

贝莱德建信理财获准开展理财业务

2022年

贝莱德基金获批成为首家参与QDLP试点的外商独资公募基金

贝莱德建信理财参与养老理财试点

建设私有5G网络:美国威瑞森通信(Verizon)将为世界上最大的资产管理公司之一贝莱德(BlackRock)在其新的哈德逊城市广场总部建设一个私有5G网络

2023年

4月18日,贝莱德开始出售一些已倒闭银行的证券,以帮助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出售1140亿美元从硅谷银行签名银行取得的资产。

2024年

7月,贝莱德基金将注册资本金由10亿元增加至12.5亿元,增资幅度达25%,这也是贝莱德基金成立以来的第四次增资。

企业排名

现任领导

陈剑:总经理、代督察长

企业事件

2023年12月15日消息,知情人士透露,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乔丹已向贝莱德发出传票,要求其提供跟委员会调查相关的文件。该委员会正在调查其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是否违反美国反垄断法。

事件回应

贝莱德在声明中回应称,其一直在向委员会提供信息,而且会继续提供。“已经提供了7700多份文件、91000页,发传票并无必要,但我们理解这是委员会的做法,我们将继续充分合作,”该公司声明称。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