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自卫权

更新时间:2023-12-18 14:04

所谓集体自卫权,即与本国关系密切的国家遭受其他国家武力攻击时,无论自身是否受到攻击,都有使用武力进行干预和阻止的权利。简而言之,即一个联盟所有成员在其中一个成员遭受攻击时进行相互武装援助。例如,A国与B国是亲密盟国,C国突然因某原因武力攻击B国,此时A国虽然没有遭到C国的攻击,但出于同盟关系,A国也出动武力和B国共同对C国作战,这就是A国行使了“集体自卫权”。

产生背景

根据1945年制定的联合国宪章第51条规定,主权国家拥有“单独或集体自卫的固有权利”。这一条款成为美国和前苏联分别组建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华沙条约组织的法律基础。

日本政府2012年1月邀请相关专家成立“安全保障和防卫力量恳谈会”,以便为预定2012年年底前完成的2010年至2014年度新“防卫计划大纲”提供政策参考。

恳谈会4日向麻生首相提交“恳谈”结果,报告建议修改日本政府有关禁止行使“集体自卫权”的宪法解释、修改“武器出口三原则”、在巩固日美同盟基础上加强日本自身防卫力量等。 报告称,如果朝鲜向美国方向发射导弹,或在公海上执行导弹警戒任务的美国军舰遭导弹攻击,出于强化日美同盟考虑,日本自卫队应该获许拦截朝鲜导弹,自卫队舰船也应能为美军船只提供护卫。报告提出,上述情况“应该行使集体自卫权”,为此有必要做修改宪法解释等法律准备。 日本应该脱离战后体制、制定新宪法,并且可以行使“集体自卫权”与美军并肩作战。

修宪日本二战投降后,于1946年制定了后来被称为“和平宪法”的新《日本国宪法》。日本的宪法解释禁止行使“集体自卫权”,只允许行使个别自卫权,即在本国受到攻击时行使武力。

一般国家拥有集体自卫权,但因为日本是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国家之一,依据“放弃战争,不设军队”的宪法第九条规定放弃了集体自卫权。

禁止行使“集体自卫权”,是二战后日本在“和平宪法”原则指导下,根据国内外形势做出的重大政策选择,也是半个多世纪以来构成其“专守防卫”基本国策的一个具体要素。

冷战结束后,“集体自卫权”这个概念在日本国内更多体现在日本与美国的同盟关系中,尤其是“9·11”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美国屡次要求日本行使“集体自卫权”。

日本现行宪法规定,日本实行放弃战争、不维持武力、不拥有宣战权的和平主义,明确禁止日本行使集体自卫权。

所谓“修宪”,是指修改现行日本宪法第九条。由于该宪法明确表示日本放弃战争,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交战权,二战后的日本宪法被称为“和平宪法”。长期以来,因所需法律程序严格,修宪在日本被认为是不可能的“常识”。

解禁步伐

2012年10月16日,日本首相野田佳彦公开表示,计划重新定义“集团自卫权”,有意修改宪法。

2013年2月15日下午,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出席自民党宪法修正推进总部会议时称,将修宪定位为“需解决的重大课题”,表现出其在任期内实现修宪的强烈意愿。

日本执政党自民党将于8月开始,研究行使集体自卫权问题。报道称,根据首相安倍晋三的指示,具体讨论工作将由自民党的外交与防卫部会实施,并寻求在年内得出研究报告。安倍晋三27日在马尼拉举行的记者会见中,明确表示将探讨行使集体自卫权的问题。

2013年11月4日,日本内阁官方参与谷内正太郎在东京召开的座谈会上,向来宾解释安倍政权将延期解禁集体自卫权,主要因为还需要向更多的日本国民进行说明,加之联合执政的公明党态度慎重,而且舆论调查结果也不尽人意。

2014年2月20日,日本首相安倍晋三表示,如果日本自卫队获准行使集体自卫权,也将受到宪法第九条的制约,将行使集体自卫权限定在“必要最小限度”。

2014年4月29日,日本自民党在富山市召开党大会,负责安全事务的首相助理礒崎阳辅在会上,就行使集体自卫权的条件表示,“仅限于日本危险的时候”。礒崎强调在直接关系日本安保的必要最小范围内行使集体自卫权。

2014年6月27日,安倍政府提交了解禁集体自卫权的内阁决议案最终版本。如果得到执政的自民党和公明党认可,安倍政府计划于7月1日正式通过该决议。

2014年7月1日上午,自民、公明两党在日本国会内举行了有关安全保障法制整备的执政党会议,就修改宪法解释以允许行使集体自卫权的内阁决定案达成了一致。

2014年7月1日,日本政府在当天傍晚的临时内阁会议上,正式决定修改宪法解释以解禁集体自卫权,决议认为,即使自身未受到攻击,日本也可以为阻止针对他国的攻击而行使武力。

2014年7月,内阁决定中的“武力行使三大条件”,强调自卫队的海外派遣是受限的。安倍政府初步决定在明年的例行国会上提交相关法案,预计包括现行法律修正案及新法草案在内,共将提交10多个提案。

2014年9月17日,日本自民党副总裁高村正彦17日在东京发表演讲时称,与解禁集体自卫权相配套的安保法制整体框架预计将在年底出台。

2015年5月14日,日本政府举行临时内阁会议,通过了旨在扩大自卫队海外活动的新安保法制相关法案,解禁集体自卫权。

2015年9月19日凌晨,日本参议院全体会议以执政党等的多数赞成表决通过了系列安保法案。这意味着安保法案正式升级为法律,日本政府可以行使集体自卫权。

各方表态

美国

2013年6月24日,美国前副国务卿阿米蒂奇等美国知日派人士在东京召开记者会,对日本首相安倍晋三谋求允许行使集体自卫权一事称应由日本决定,并表示“禁止(行使)会成为妨害同盟关系的要因”,表达了应该允许行使之意。

2014年1月,美国助理国务卿坎贝尔访问日本与外务事务次官河相周夫磋商时高官强调,“日本可以致力于解禁集体自卫权,但不能利用首脑会谈进行宣传”。美方还建议安倍和奥巴马在会谈中共同敦促中国采取“克制”态度,停止在钓鱼岛海域“挑衅”。美国国务院对这一建议也持消极态度,认为此举“可能会给美中关系造成影响”。

2014年4月5日,美国国防部长哈格尔访日并与安倍举行会谈,4月6日会见防卫大臣小野寺五典。由于美国总统奥巴马定于4月下旬访日,因此哈格尔将与日方商讨在安保方面的合作问题。

美国政府之前一再强调这是“日本自己决定的事情”。但哈格尔首次作了进一步表态,对日本通过修改宪法解释等方式来解禁集体自卫权表示“欢迎”。

哈格尔强调:“日美需要牢不可破的关系。美国支持扩大自卫队的作用。”他表示,“美国今后仍将是太平洋国家”,重视亚洲的战略不会改变。

2014年4月6日,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和哈格尔举行了会面。其间,哈格尔在接受日本媒体采访时明确表态:“欢迎”日本解禁集体自卫权。

2014年4月23日美国总统奥巴马抵达日本,展开其亚洲四国之行的首站行程。抵日前,奥巴马接受日本《读卖新闻》书面专访时指,钓鱼岛适用于美日安保条约。这也是美国总统首次对此做明确表示。奥巴马同时表示,支持安倍政权解禁集体自卫权。这也是美国在任总统首次表明支持日本行使集体自卫权。

日本

所谓集体自卫权,是指与某国(如日本)关系密切的国家(如美国)受到武力攻击时,即使不是针对前者的直接攻击,前者也有动用武力展开反击的权利。而日本宪法第9条规定,日本放弃以国家名义发动战争的权利,禁止用武力解决冲突。日本政府一直以来的解释是,日本只能行使最小限度的国家防卫权,行使集体自卫权超过了宪法允许范围。1983年2月,当时日本内阁法制局长官角田礼次郎在国会听证时明确表示,如果想行使集体自卫权,只能修改宪法。而权宜之计是,先修改此前的宪法解释,以后再谋求修改宪法本身。

允许行使集体自卫权一直是一些日本政客经常提出的主张。安倍在第一个首相任期时就曾积极倡导这一构想,再度就任首相后更是紧锣密鼓。

日本政府决定2014年8日召开旨在允许行使集体自卫权的首次专家会议。预计该会议的专家将由第一次安倍内阁时设立的“有关再度构建安保法律基础的座谈会”(主席:前日本驻美大使柳井俊二)成员组成。

有关集体自卫权,安倍力争通过修改宪法解释来允许行使。首次会议上,安倍将从听取座谈会汇总的最终报告的说明开始。这是因为此前在报告提交前,安倍就已经辞职。鉴于安全环境有所变化,专家会议的磋商内容将包括以下内容:与自卫队舰船并行的美军舰船在公海上遭攻击时作出反击,日本反导系统对针对美国的弹道导弹实施拦截等4种安保方式是否完备

日本政府一直以来坚持的立场是,根据《自卫队法》出动自卫队行使自卫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发生日本受到不正当武力攻击的紧急事态

(2)没有其他防卫手段

(3)只在必要的最低限度内动用武力。礒崎指出,若不改变第一个条件则无法行使集体自卫权。

日本内阁官房和内阁法制局研究认为,以下4种类型可能不属于宪法解释禁止行使的集体自卫权范围:

一、利用导弹防御系统击毁攻击盟国的弹道导弹;

二、在公海与海上自卫队舰船同行的别国舰船受到攻击时,自卫队舰船进行反击;

三、与自卫队一起参与外国重建等活动的外国军队受到攻击时,自卫队进行反击;

四、参加联合国维和活动的自卫队员为排除执行任务障碍而使用武器。于是,日本政府决定成立研讨小组对此进行研究。

在2014年4月29日日本自民党召开党大会,地点在富士山。安全事务的首相助理礒崎阳辅在会上对此前自民党称以“砂川事件”的判决为依据变更宪法解释解禁集体自卫权表示,“没有印象”。礒崎强调不管怎样,仅限于日本危险的时候行使集体自卫权,不会跨越“砂川判决”的准则。就行使集体自卫权的具体事例,礒崎表示不会远赴美国,但是有考虑美军在日本近海遭受袭击的情况。至于是否有援助申请,将根据各个时期的判断进行综合考虑。

礒崎表示,安倍设立的“关于重建安全保障法律基础的恳谈会”将于5月提出的建议报告与政府方针“不会太大差异”,暗示将采纳报告提出的方向。他表示,关系密切的国家受攻击“当然会”作为行使集体自卫权的条件之一被写入政府方针。

即便是在日本执政联盟内部,安倍的这一举动也遭到反对。

日本公明党党首山口那津男1日晚在名古屋市内回答媒体提问,针对安倍在参院全体会议上表态将通过修宪以组建国防军一事称,“应从多重角度探讨(自卫队)在宪法中的定位,不宜操之过急。”

他还表示,“我认为首相也是想冷静讨论这一问题的。今后将采取能得到国民理解的讨论方式,探讨在何种程度上能被接受。”

安倍此前表示派公务员常驻钓鱼岛是“备选项之一”。山口就此称:“这是自民党的想法之一,我不予否定。但这并不代表现实中也会采取这样的方式应对。”

2014年4月23日,日本执政联盟公明党党首山口那津男批评首相安倍晋三试图以变通方式解禁集体自卫权。

山口那津男在当晚播出的一档电视节目中表示,安倍试图以变更政府对宪法条文解释的手段解禁集体自卫权,这是无视国民意志的单方面行为,有悖宪法精神。

山口同时质疑安倍政府所谓“有限”行使集体自卫权的说法。他说,只要容许行使集体自卫权,就会与之前历届政府的立场和解释出现不一致。

日本之前历届政府根据宪法第9条精神,禁止行使集体自卫权。

公明党是自民党的执政伙伴,但在集体自卫权等安保政策上与安倍领导的自民党存在分歧。

2014年6月23日,反对安倍政府力争通过修改宪法解释来解禁集体自卫权的10多岁和20多岁年轻人22日在东京JR涩谷站周边举行示威游行,配合歌曲和太鼓的节奏呼吁“保护宪法”、“不要战争”。据主办方介绍,参加者约达800人。

一名据称应朋友邀请参加的长野县诹访市高二女生(16岁)表示:“战后保持到现在的和平宪法一旦破坏就无法挽回。年轻一代必须带着质疑发出声音。”

安倍政府不顾舆论反对强行制定《特定秘密保护法》,并抓紧开展有关解禁集体自卫权的执政党磋商。甲府市山梨大学大一学生洼田由和子(18岁)不安地表示:“这难道不是企图在不经充分讨论和国民允许的情况下决定所有事情吗?”

来自横滨市的大贯雄飞(19岁)要求政府提供充分信息并进行慎重讨论。他说:“应该还有很多人不明白个别自卫权和集体自卫权的区别。我想首先需要让大家都理解。这不是交由大环境解决就行的问题。”

日本《朝日新闻》2014年4月7日公布的最新民意调查结果显示,60%的日本受访者认为安倍政权的执政姿态有损东亚地区和平与稳定,63%的受访者明确反对安倍解禁集体自卫权,分别比去年上升9%和7%。即使在安倍政权与自民党的支持者中,也有超过半数受访者反对行使集体自卫权。民调显示,日本民众对安倍政权的担心和不安在增加。[3]

9月4日傍晚,5500多名日本民众聚集在位于东京的日比谷室外音乐堂,反对安倍内阁解禁集体自卫权。日本法政大学教授山口二郎在集会上向民众呼吁,通过向朋友们分享保护宪法的重要性来改变日本舆论,是与安倍内阁斗争最重要的方法。作家落合惠子表示,安倍政权的举动是对民主主义的破坏。日本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委员长志位和夫向民众呼吁,解禁集体自卫权无法保护日本民众的生命,只有让更多的民众知道解禁集体自卫权的本质,更多的人反对安倍政权,才能阻止日本跌入战争深渊。

2014年5月,日本知名法律学者在东京成立“国民安保法制恳谈会”,旨在对安倍晋三通过修改宪法解释以解禁集体自卫权的做法提出质疑。“国民安保法制恳谈会”由12名日本顶级的宪法、国际法、外交和安保领域专家学者发起。

2014年9月29日,由日本知名法律学者组成的“国民安保法制恳谈会”日本政府提交报告书,要求撤回解禁集体自卫权的内阁决议。

报告书指出,解禁集体自卫权的内阁决议,内容暧昧不明,行使条件也不清不楚。报告书批判其颠覆了立宪主义,否定了宪法第九条奉行的和平主义,是篡改宪法的暴举。

前日本内阁法制局长官大森政辅在当天举行的记者会上表示:“安倍政权引用1972年禁止行使集体自卫权的政府解释得出了现在可以行使的结论,这是在偷梁换柱、欺骗公众。”

日本宪法学家、庆应大学名誉教授小林节说:“政府既然把相关法律拖到明年审议,何必如此着急地在今年内通过内阁决议?政府假定的集体自卫权发动条件在现实中可能发生么?希望首相能在国会临时会议中给予充分说明。”前内阁官房副长官助理柳泽协二也表示:“不希望自卫队员因一些不知所谓的国策而做出无谓的牺牲。”

2014年9月30日,对于安倍政府7月做出的解禁集体自卫权内阁决议,由反对通过修改宪法解释解禁集体自卫权的宪法学者们组成的日本“国民安保法制恳谈会”29日以“这是对立宪主义的攻击,对宪法第9条中和平主义的否定”为由向政府提交书面报告,要求撤回这一内阁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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